| 东区旅游事业发展局成立及主要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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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0-04-27
16:35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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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全区旅游事业发展,经2008年8月18日区编委会研究,决定对东区旅游工作机构进行调整:
一、撤销攀枝花市东区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、攀枝花市东区旅游促进中心。
二、成立攀枝花市东区旅游事业发展局,为区直属事业单位。
主要职责:
1、宣传并贯彻执行省、市、区有关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;拟定全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按照旅游发展规划,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景区、景点及其它旅游项目、旅游线路的开发与建设。
3、负责景区旅游开发、招商引资、市场管理和宣传营销;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东区旅游景区的开发、建设、管理。
4、负责管理范围内各景点的门票收入和其他旅游收入的征收、监管和分配。
5、建立旅游信息服务平台;
6、负责旅游统计工作;
7、承担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,协助开展职业道德教育;
8、协调旅游业的推广、宣传和对外交流及重大旅游活动;
9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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